被骗签了合同如何解除的法律途径与实务指引

2026-01-11 01:28:27 9阅读

在商业活动或日常交易中,因受欺诈而签订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当一方当事人基于对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时,所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存在重大瑕疵。我国《民法典》为保护受欺诈方的合法权益,明确赋予了其撤销合同的权利。本文将系统阐述在遭遇欺诈签约后,权利人应如何依法启动合同解除(实为撤销)程序,并梳理其中的核心法律要点与实务操作步骤。

准确识别并固定“欺诈”的法律构成要件是维权基础。法律意义上的欺诈,须同时具备四个要素:欺诈方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受欺诈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受欺诈方基于该错误认识作出了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例如,卖方将事故车辆谎称为原厂无修,或投资方虚构项目前景诱使他人出资,均可能构成欺诈。权利人需有意识地收集与保存能够证明上述要件的证据,如虚假宣传材料、误导性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知情人的证言以及能够揭露事实真相的客观文件等。

被骗签了合同如何解除的法律途径与实务指引

权利人必须在法定的除斥期间内积极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自权利行使之日起超过五年,撤销权即告消灭。权利人在发现受骗后,应第一时间着手准备,切忌拖延导致权利永久丧失。

行使撤销权的核心法律途径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权利人无法通过单方声明直接“解除”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必须经由司法或仲裁程序确认。在诉讼或仲裁中,权利人(原告或申请人)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清晰地向裁判机构陈述受欺诈的事实经过,并提交前述收集的证据链条,以证明欺诈行为成立且与合同签订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若法院或仲裁机构经审理认定欺诈成立,将作出撤销合同的判决或裁决。合同一旦被撤销,即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即欺诈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各方都有过错,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意味着受欺诈方不仅能够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或财物,还有权就因此遭受的其他直接损失主张赔偿。

在实务操作中,建议受欺诈方采取以下步骤:第一,立即全面梳理并安全保管所有合同文件、付款凭证及相关沟通记录。第二,对证据进行初步评估,必要时可就专业法律问题咨询律师,以判断欺诈构成的可行性及诉讼策略。第三,审慎考虑是否在提起诉讼前向对方发送书面函告,正式指出其欺诈行为并要求限期协商解决,此函件亦可作为后续程序中的证据。第四,在律师协助下,准备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及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或在合同约定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向指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面对因受骗而签署的合同,权利人并非束手无策。关键在于迅速行动,牢固证据,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权威的司法或仲裁程序,依法行使撤销权以否定合同的效力,从而挽回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整个维权过程强调证据的核心作用与程序合法的必要性,理性、依法维权方为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