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起征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详解

2026-01-11 05:16:24 7阅读

自2018年10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这一调整直接关系到广大纳税人的切身利益,理解对应的税率表及其法律依据,对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合理规划个人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六万元”即对应每月5000元的起征标准。法律层面的这一修订,旨在适应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新情况,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体现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5000元起征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详解

与起征点配套适用的,是优化调整后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而言,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适用3%的税率;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后续各级税率分别为25%、30%、35%,最高一级为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这一税率结构设计,遵循了量能课税原则,即收入越高,适用的边际税率也相应提高,以实现调节收入分配的社会功能。

纳税人需特别注意,计算应纳税额并非简单地将全部收入乘以税率。正确的法律计算步骤是:从个人月度工资薪金收入中减除5000元起征点;扣除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即专项扣除);再次,扣除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将月度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对照年度税率表,计算当期应预缴的税款。预缴税款在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是本次税改的一大亮点,它被明确写入个人所得税法,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额外扣除符合规定的特定支出。例如,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些规定充分考虑了个体家庭负担的差异性,使税制更加人性化与精准化。

从法律实施效果看,起征点的提高与税率结构的优化,显著扩大了中低收入的免税范围,直接增加了居民可支配收入。对于月收入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的工薪阶层,税负下降幅度尤为明显。这不仅是经济层面的激励措施,更是通过立法形式落实税收公平原则、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体现。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清晰了解税法规定则是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前提。纳税人应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条文,准确理解税率表的适用方法,并依法如实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保税款计算的准确性。税务部门也持续加强普法宣传与纳税服务,助力构建和谐、法治的税收征纳关系。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不断完善,正朝着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方向稳步迈进,为促进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