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过户费由谁承担的法律责任辨析

2026-01-11 07:36:30 4阅读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过户是所有权转移的关键环节,随之产生的各项税费及手续费用统称为“过户费”。这笔费用究竟应由卖方抑或买方承担,常常成为交易双方争议的焦点。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此作出绝对统一的强制性规定,其承担主体主要取决于买卖双方的约定以及相关税费的法定性质。明确费用构成并厘清责任归属,对于保障交易顺利进行、防范法律风险至关重要。

需对“过户费”进行法律上的解构。它并非单一费用,而是包含税收与行政规费在内的复合概念。主要构成部分包括:1. 税收部分:如增值税及其附加、个人所得税(卖方)、契税(买方)等;2. 行政规费部分:如不动产登记费、测绘费、工本费等;3. 第三方服务费:如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部分税种的纳税义务人由法律直接规定。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方,即买方。而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纳税义务人,通常为转让不动产并取得收入的卖方。法律对纳税主体的明文规定,是划分责任的首要依据,双方约定不得对抗此强制性规定。

卖房过户费由谁承担的法律责任辨析

在法律无强制性规定或允许约定的范畴内,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精神,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有权对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法律未明确指定缴纳方的费用(如部分行政规费、服务费等)进行协商约定。常见的约定模式有:“各付各税”、“卖方实收”或“买方全包”等。一份条款清晰、权责明确的合同,是解决未来潜在纠纷最有效的法律文件。若合同中对某项费用的承担约定不明,则可能需依据交易习惯或通过补充协议乃至诉讼方式来确定。

再者,实践中因约定不明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例如,合同仅模糊写明“过户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而未详细列举。此时,买方可能认为其只承担契税和登记费,而卖方则可能主张个人所得税也包含在内。此类争议的解决,往往需要探究合同条款的真意,并结合行业惯例。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严格审查合同文本,对格式条款作出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并倾向于由法定纳税义务人承担其对应的税负。避免使用笼统、模糊的表述,在合同中详尽列出各项费用的具体承担方,是最佳的预防措施。

为保障自身权益,交易双方应在缔约前主动履行告知与核实义务。卖方应如实告知房屋性质(如是否满五年唯一住房)、原始取得成本等影响税负的关键信息。买方则应主动查询并了解当地具体的税费征收标准与优惠政策。双方均可在专业律师或税务人员的协助下,预先测算出过户费用的总额并进行明确分割,将结果作为合同附件。此举不仅能避免签约后因费用骤增而产生的反悔与纠纷,也体现了诚信履约的原则。

卖房过户费的承担问题,是法定性与约定性相结合的产物。买方与卖方均不可对此掉以轻心。理性的做法是:首先尊重税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其次充分利用合同自由进行周详、明确的约定,将商业安排固化为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条款。唯有事前明晰规则,方能确保房产过户这一法律行为平稳落地,最终实现交易双方利益的平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