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与法律适用

2026-01-13 07:52:07 3阅读

在婚姻家庭法律实务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处理离婚析产、债务清偿及继承等纠纷的核心前提。我国法律以婚后所得共同制为一般原则,明确界定了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界限,旨在平衡夫妻权益与社会交易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该条文采用“列举加概括”的立法技术,确立了认定共同财产的基本时间节点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核心标准为“所得”。“所得”侧重于财产权利的取得,而非实际物理控制。例如,婚前签订买卖合同、婚后才登记过户的不动产,其财产权利在婚后实现,通常视为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与法律适用

同时,法律亦明确划定个人财产范围。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处需特别注意,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原则上仍属个人所有,但若通过夫妻共同劳动、管理等贡献产生的主动增值,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婚前房屋在婚后的租金收入,若涉及共同管理维护,司法实践中可能将其部分或全部认定为共同收益。

对于财产性质的转化与混同,实践中需结合证据综合判断。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形态转化,如出售婚前房屋再购新房,若资金流向清晰且未混同,通常仍视为个人财产。反之,若与共同财产发生混同难以区分,则可能推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

在具体认定过程中,举证责任的分配至关重要。主张某项财产为个人财产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若证据不足,基于婚姻共同生活的特性,法院倾向于将争议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保护善意一方权益和家庭稳定。对于股权、期权、金融产品等复杂财产形态,法院会审查财产取得时间、资金来源、权益实现与婚姻贡献的关联性等因素进行实质判断。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一个融合法律条文、司法解释与个案衡量的动态过程。它要求严格遵循法定标准,同时考量婚姻关系的本质属性与公平原则。明确财产性质不仅是解决潜在纠纷的基础,更是夫妻构建和谐稳定财产关系的重要保障。建议夫妻双方增强法律意识,必要时通过书面协议明晰重大财产权属,以防范风险,促进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