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法律问题探析

2026-01-14 11:20:10 4阅读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是指依法对农民基于集体成员身份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所有权进行确认、登记并颁发权属证书的法律行为。这一制度的确立与完善,对于明晰产权、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深远意义。从法律视角审视,确权工作涉及多重法律关系,需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

确权的法律基础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属于农民集体,农户依法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属性,通常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紧密关联。而建造于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则属于农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确权登记的核心,便是将这两种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在法律上予以一体化确认和公示。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法律问题探析

在实践中,确权过程常面临若干法律难点。首要问题是历史遗留权属不清。由于长期管理不规范,部分宅基地存在面积超标、权属证明缺失或记载冲突等情况。对此,确权工作需遵循“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依据不同历史阶段的政策法规进行甄别认定,而非简单一刀切。“一户一宅”原则的认定标准需灵活把握。法律原则上禁止一户农民拥有多处宅基地,但对于因继承等合法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面积超标,应在保障农户基本居住权益与节约集约用地之间寻求平衡,可通过付费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等机制妥善处理。再者,对于城镇居民通过继承房屋而间接涉及的宅基地权益,现行政策明确其可按规定继承房屋所有权并办理登记,但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继承,且房屋不得擅自翻建,待自然损毁后,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推进确权工作,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一般需经过权属调查、公告异议、审核审批、登记发证等环节,确保过程的公开、公平与公正。确权登记后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物权的法律凭证,能为农民在抵押融资、流转(限于符合规定的范围内)、继承、拆迁补偿等方面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有效减少产权纠纷。

展望未来,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石。它不仅是保护农民财产权的关键举措,也为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适度盘活闲置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奠定了清晰的产权基础。各方应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配套政策,积极引导与规范,确保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在法律轨道上稳步前行,切实赋能农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