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分析:从“高空抛物致害案”看侵权责任认定

2026-01-15 23:12:11 4阅读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高层建筑日益增多,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引发的侵权纠纷频发。此类案件因直接侵权人往往难以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常面临责任主体认定、举证责任分配等复杂问题。本文拟通过一则典型案例,剖析相关法律适用与裁判逻辑。

某市曾发生一起典型案件:居民王某在小区楼下被坠落的花盆砸伤,经诊断构成重伤。事发位置上方有该单元六户居民住宅,均存在摆放花盆的可能。因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王某遂将六户居民共同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审理中,部分被告举证证明事发时家中无人、阳台未养植物等,试图免除责任。

法律案例分析:从“高空抛物致害案”看侵权责任认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属于《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的“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形。该条文确立了高空抛物坠物致害责任的基本规则: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是法定义务;发生损害且难以确定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非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等管理人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应承担未履行义务的侵权责任。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举证责任分配。法院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将举证责任倒置于被告方。六户居民中,仅有两户提供了充分证据(如全程出差记录、阳台无花盆照片及证人证言),证明损害发生时其客观上不具备实施抛物或物品坠落的可能性,法院据此排除了其责任。其余四户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无法达到“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法定标准,故被认定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最终,法院判决该四户居民对王某的损害承担平均补偿责任。判决强调,此补偿责任并非基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赔偿责任,而是基于公平原则和风险分担理念,对受害人进行的救济。同时,法院向涉案小区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加强公共区域监控、张贴警示标识并定期排查安全隐患,以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例的裁判思路具有重要启示:第一,在公共安全领域,法律通过举证责任倒置等制度设计,强化了对弱势受害人的保护,体现了生命健康权优先的价值取向。第二,“可能加害人”的补偿责任是法律在事实真伪不明时的一种风险分摊机制,其目的在于救济受害人、警示公众,并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加强自我管理与相互监督。第三,该制度与物业安全管理责任、公安机关调查职责等共同构成防治高空抛物的责任网络,旨在推动社会治理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

高空抛物致害案件的处理,不仅关乎个案公平,更是检验城市治理水平与公民法律意识的试金石。通过明晰的规则指引与合理的责任分配,司法裁判在惩戒侵权行为、补偿受害人损失的同时,亦引导公众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观念,对于构建和谐安宁的社区环境具有深远意义。